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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伏学院分团委学生会

学生干部考核制度

一  总则

1.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,改进干部作风,提高干部素质,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制定本制度。

2.本制度由光伏学院辅导室负责解释,必要时可以吸纳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参与。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。

3.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,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。 

4、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二 财务管理制度

为充分提高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利用率,促使全体学生会成员形成节俭、高效的优良作风,使活动经费落到实处,学生会特出台此项制度。

1.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备品由办公室实施责任制管理。

2.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,严格审批。所有开支,均需有计划并得到审批后,附上详细的说明并作详细记录。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。

3.学院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。如需借用,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(有借据),谁借出谁负责收回,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。如有丢失或损坏,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。

5.每学期末,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备品。

三  工作责任制度

为促使学生会干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引下,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特制定此制度。

1.下列情况之一者,由光伏学院分团委研究决定免除其职务。

(1)触犯国家法令或受校、院行政纪律处分者,无论任何原因,须留级降级者。

(2)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,给学生会、班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。

(3)在工作中,受院分团委、院学生会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领导及教师屡次严肃批评,拒不改正者。

(4)在值班工作中,无故缺席两次者(请假必须经辅导员或者办公室部门的批准假条才有效);请假超过三次者。

(5)在学期的成绩中有重修科目或考试作弊者。

(6)在院系召开的有关会议中无故三次迟到者;两次缺席者。

2.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议,报系党支部审议批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四  活动基本要求

1.各部组织活动要以“应同学之趣,针对现实生活,具有一定教育意义”为宗旨。

2.各项活动要重质量、重品味、求创新。

3.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周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表。主席团上报分团委批准后方可举办。

4.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。

5.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,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,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

6.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周相关工作安排到位。

7.举行活动时,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,着干净整洁的正装出席(或需要的相关服装)。  夏天不许穿拖鞋,男生不许不穿上衣,女生不得穿坦胸露背的服装。

8.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,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保管。

五  学生会值班制度

1.值班时间内,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,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
2. 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,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,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。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,写清借条。

3. 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,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。

4.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。

5、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务必清理好辅导室的卫生。

六  学生会成员考评细则以及奖惩情况

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学生干部,以“平时评分”和“总评”为依据进行考核。

(一)例会

1.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

2.请假者首次扣5分, 第二次扣10分,第三次扣15分。值班三次以上请假者予以辞退。

3.无故缺席或者请假无效者,首次扣20分,第二次予以辞退,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学院通报。

3.例会迟到者首次扣5分,第二次口10分,第三次扣15分,例会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,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学院通报。

4.例会设置迟到席。

5.例会主持、发言、汇报、商谈等方面的质量纳入考评、考评为中者扣5分,差者扣10分,并予以警告,不良表现两次者予以辞退,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学院通报。

(二)值班

1.迟到、早退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经抽查核实,一次扣10分,第三次即予以辞退,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学院通报。

3.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,同时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或相关人员转达 ,转达时间不能超过当晚10:30。转达时必须转达到本人,无故不转达或转达不到位者每次扣5分, 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达, 转达人应根据情况主动完成该工作。

(三)活动

活动实行签到制,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。

1.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手续参照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,并且一次扣5分。

2.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 首次扣10分,第二次扣15分,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,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。

3.迟到首次扣5分,第二次扣10分,第三次扣15分,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,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。

5.凡能够主动帮助其他部门解决困难,提出好的建议者 ,视具体情况 ,具体加分。

6.活动表现从团结协作,负责敬业,积极主动等方面综合考虑,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。

说明

1.本制度分值每月汇总公布一次。

2.加分制与扣分制相互独立,互不干涉,即加分值不记入总分。

3.每个月为每位干部汇总总得分,总分为60分以下者,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69分者予以警告,80分以上为优。

4.以上考评细则也适用于主席团。

5.所有活动部写计划、未经分团委书记同意均不得实施。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,严重者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或辞退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光伏学院分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3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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