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机构设置 | 党建工作 | 人才培养 | 教学工作 | 实验中心 | 学生工作 

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

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认真贯彻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完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
一、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。主要程序是:

(一)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

1、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支部提出申请,提交入党申请书。

2、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,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,经小组推荐,支委会讨论,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
3、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并吸收他们听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,通过定期培训等方法,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。

4、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。公司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,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,针对存在的问题,采取改进的措施。

5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。时间一般为5至7天(或不少于40个学时)。主要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等内容。未经培训,一般不能发展入党。

6、确定为拟发展对象:

(1)召开支委会。对照党员条件,进行充分酝酿,初定拟发展对象,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、对象等。

(2)召开支部扩大会。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。会议的主要议程是:

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,包括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文化程度、工作简历、申请入党时间、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(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);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自述,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,自述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。③民主测评,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、思想品德、遵守纪律、能力水平、勤奋敬业、工作成绩等。

(3)召开支委会,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、工作表现,确定发展对象。

7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。

8、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,加强民主监督,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,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。公示的内容形式、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。

(二)预备党员的接收

1、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(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);

2、经党支部同意,发展对象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;

3、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填写的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,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,提交党委会讨论。

4、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委会。会上,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本人履历,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。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。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,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。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,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。

5、党支部及时将党委会决议填写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,连同入党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,报上级党委。

(三)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

1、党支部及时将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。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,以及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2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,党小组提出意见,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并经学院党委审查,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通过,报校党委审批,转为正式党员。

关闭窗口